长春市工业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申报7

近日,长春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年长春市工业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重点支持“中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六大”千亿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速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造能力,稳定工业经济运行,长春市开启工业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支持方向

产学研协同创新试点示范项目

1.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3.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工业强基工程试点示范项目

1.工业强基工程项目

2.转型升级项目

3.达产见效项目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1.首台(套)项目

2.智能制造装备项目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车间)项目

4.工业云及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项目

5.信息化推进建设项目

6.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项目

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绿色制造体系试点示范项目

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4.安全生产项目

质量效益型增长项目

1.兼并重组项目

2.大企业上台阶项目

3.增量企业流贷贴息项目

4.龙头企业配套项目

5.战新企业上台阶项目

6.重点企业脱困项目

7.稳增长要素保障项目

8.企业管理创新项目

新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

1.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培育项目

2.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培育项目

3.光电信息产业培育项目

4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项目

5.新材料产业培育项目

6.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项目

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项目

1.政策平台类示范项目

2.公共服务平台类示范项目

3.人才培训补助项目

4.创新型企业改造升级类示范项目

5.“双创”载体建设类示范项目

6.重点产业发展示范项目

7.“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后补助项目

8.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9.创业孵化基地补助项目

10.“双创”中心补贴项目

12.中小企业降低成本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

1.凡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长春市经济发展具有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必须已经纳入工业项目统计库。

3.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4.达产见效、信息化推进建设、重点企业脱困、稳增长要素保障、企业管理创新5个项目申报范围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

申报材料

1.产学研协同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工业强基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3.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4.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5.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6.质量效益型增长项目申报指南

7.新动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8.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项目申报指南

截止时间

年7月19日截止,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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