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关于调整单位网上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本月起,各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的人员变更时间,由每月1--20日,延长至每月1--25日,审核期限为3--7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做好提前变更的准备。

系统自动核定仍确定在每月的21日晚,没有继续变更需求的单位,可以按征缴单正常缴费;仍有变更需求的单位,可以自行取消核定,28日前系统会持续进行自动核定。

温馨提示:为确保缴费发票正常邮寄,不出现延迟,仍建议20日前办理人员变更,25日前缴费到帐。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年9月18日

来源:长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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