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传媒(转载自四川观察)
一、中央督导组已赴各地!
6月24日,在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10个督导组成员共人参加督导培训。
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人。
时间安排上,督导工作从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而早在6月20日,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和25类帮凶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以下漫画告诉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三、全国及各地省级举报方式公开
全国
扫黑除恶举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