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社局全面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查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长春市人社局决定从年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结合长春市开展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3日至9日,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7月10日至7月30日,市人社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在受检单位张贴公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征集问题线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改正,并依法查处。对需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处理的,及时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7月31日至8月3日,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建议。

来源:吉林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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