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重磅长春市商品房成交价不得高于预售
今天,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商品房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预售申报价格。该《通知》自年5月14日起执行。
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府办发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长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材料中增加商品房预售价格内容。具体内容按我局提供的标准模式填报。
二、申报价格将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