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娇同志是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检)的一名员额检察官,从检十四年来,她一直工作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时刻谨记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的责任和使命,秉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宗旨,十年来,办理了近千余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刑事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授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嘉奖、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嘉奖、宽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年,李娇同志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此时的她不仅仅是一名国家公诉人,同时又是一名国家监护人。她深知肩头的责任更重了,对于孩子们,她总是有许许多多的牵挂和惦念,对于孩子们,就是做得再多都不为过。孩子们亲切的称呼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为“桔子姐姐”,桔子姐姐就像一座灯塔,为孩子们的成长路保驾护航!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过程中,李娇同志心中时刻充满对未检工作的热爱。教育、挽救、感化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引导、抚慰每一个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她积极利用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积极沟通协调,联合社会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对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扶教育、亲情会见,心理测评等工作;多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对多名被侵害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引导和抚慰,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很多时候,为了一个案件,为了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她反复沟通,多方联系,把工作做到细微处,不放弃任何一个让孩子们改过自新,重新上路的机会。在办案之余,她多次进入到辖区内的学校、社区、幼儿园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给孩子们送去丰富多彩的法课,让更多的孩子知法、懂法、守法,让法律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在办案同时她还喜欢将案件中的所思所想记录于案头,不断的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指引。她撰写了多篇未检工作相关的办案札记、调研文章、信息短讯在多家媒体和报刊转载,在她的笔下,流淌出的不仅仅有法律的一丝不苟,更有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的大爱情怀。正如她说的那样:“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们不仅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多的是孩子们的倾听者、引导者和守护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知法律的严厉和冰冷,但每每面对那一件件未检案件,面对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面对那些被不法分子侵害的孩子,我的内心总是无法平静,情感的天平总在不经意间摇晃,总想为他们做的多些,再多些……李娇同志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日复一日踏踏实实的工作着,心怀法律的天平和温情的关爱,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擎灯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