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
年1月10日,4名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流调结果显示,以下人员与其可能有密切接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以下乘客有共同乘车轨迹的公交乘客
1月6日15时27分至15时36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6日18时30分至18时36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7日13时03分至13时15分,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88路公交车,自长春北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7日18时24分至18时5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8日15时52分至15时5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3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8日18时40分至18时46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8日11时02分至11时12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8日11时15分至11时2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8日19时10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9日15时37分至15时4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西广场。
1月9日18时31分至18时38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张某某与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西广场至铁西园。
1月9日11时12分至11时2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9日11时24分至11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陕西路。
1月9日19时11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E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日11时12分至11时2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M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火车站。
1月10日11时26分至11时40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自火车站至新天地购物公园。
1月10日19时09分至19时35分,无症状感染者的刘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H的路公交车,自新天地购物公园至铁西园。
1月10日6时00分至6时4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凯旋路至欧亚卖场。
1月10日9时50分至10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医院。
1月10日10时45分至11时0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D的路公交车,医院。
1月10日10时51分至11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铁西园至人民广场。
1月10日13时37分至13时58分,无症状感染者滕某某与张某某、王某某及其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人民广场至铁西园。
1月10日17时53分至18时10分,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密接滕某某曾乘坐车牌号为吉AK的路公交车,自铁西院至人民广场。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有以上行动轨迹的人员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的发热门诊或拨打医院就诊,说明以上曾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相似行动轨迹的情况,就诊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表:长春市各县区疫情咨询电话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12日
长春市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
行程轨迹公布
1月11日8-24时,长春市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3例,系对通报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人员主动筛查发现,11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男,年出生,绿园区人,在博金物流工作,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1、2儿子。1月5日其父母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6日至8日每日15时左右乘坐班车到单位上夜班,次日早下班乘坐班车返回家中,晚饭在单位食堂就餐。9日在家休息。10日14时许陪其父母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吉A28HW1)前往吉大二院检测核酸。15时53分,与其父母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其父母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年出生,绿园区人,为新天地购物公园一楼JAKET服装店销售人员,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儿媳。1月6日其公婆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家中。7日至10日,每日11时左右从家中出发,乘坐或路公交车,随后转乘或或路公交车,抵达长春新天地购物公园(南关店),19时10分左右乘坐路公交车返回家中。1月9日13时左右,在新天地购物广场负1层美食广场就餐,餐后去新天地超市短暂购物,然后返回店里工作。10日公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女,年出生,绥化市人,系11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3、4外孙女。1月6日与1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4一同从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返回长春市绿园区蓉桥壹号C区住所,其后未外出。10日亲属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由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1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无自觉症状,被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对上述人员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对其居住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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