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工

为充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力量,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不同岗位年龄上限要求不同(具体上限要求见附件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需在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需在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需在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的,需在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的,需在年9月18日至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并在报名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考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的报名、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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