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关于调整长春市政务(公共)服务中心作息时间的通知》(长政公办发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自2月20日起,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医保经办大厅作息时间调整为夏季8时30分至17时,冬季8时30分至16时30分,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未办理完的事项要提供延时服务,办理完毕后下班。   呼叫中心热线电话()接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其中语音自助为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官方   对公业务咨询群客服答复时间:夏季,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冬季,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其中群文件下载为24小时全天候服务。   特此通知!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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