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住房公积金重要通知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年5月6日起,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执行夏季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9:00,午休12:00——13:3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为17:00。请广大办事单位及个人注意时间调整,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年4月30日

来源:长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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