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情形夫妻可各自提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长住金字〔〕19号)(以下简称《提取细则》)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老政策都有哪些变化,精简了哪些环节?近日,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有关调整情况解读。新老政策衔接离职提取设置延续条款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在年5月1日(含当日)后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需同时满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方可办理离职提取。年5月1日前,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同时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封存、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三个条件的,仍可延续办理离职提取。管理中心现存的自愿缴存者参照执行。减少职工跑动提取要件进一步精简一是结婚证只有涉及配偶提取、配偶代办、租房提取时提供,职工提取本人名下全款或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不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二是因偿还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签订冲还贷)申请提取的职工,除基本材料外,无需提供业务证明材料。三是因偿还购房贷款(含商贷、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职工,在年5月1日后发生的第一次提取视为首次提取,应提供首次办理所要求的业务证明材料;再次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时,可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四是因偿还购房贷款(含商贷、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的职工,如职工的贷款发放机构已与管理中心实现数据共享(具体名单另行公布)且职工授权核查的,职工首次办理该项提取业务时,即可不提供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提前还款入账凭证、未来12个月还款计划、贷款结清证明。五是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目前含朝阳、绿园、南关、高新、经开、铁路分中心)柜面已开通“主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打印服务,主借款人本人现场办理的,可直接查询本人征信。六是因租房申请提取的职工,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能够与缴存地相关部门实现信息核查的(目前含朝阳、绿园、南关、高新、经开分中心,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分理处),无需职工(及其配偶)提供无房证明。优化提取条件部分情形夫妻可各自提取自年5月1日(含当日)起,部分提取情形由“以家庭为单位”放开到“以个人为单位”,具体为:未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商贷/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情形申请提取的,允许职工和配偶各自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职工两次提取的时间间隔应不少于12个月。改善居住品质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所加装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不受两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的限制,不影响职工同时间的其它提取申请。同时,同一加装电梯项目中有职工提取过的,其它职工可不再提供同一项目中的共性材料。来源:长春晚报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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