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长春师范大学了解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4号)精神,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长春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级人才10名。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长春师范大学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11月5日至年11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16:00截止。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我校确定,请考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