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在校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说明如下
年末,学生本人通过学校渠道,缴纳医保费用,享受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其他情况学校不受理。
一、报销流程
第一步:
寒暑假住院、意外伤害,填写《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到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室)确认盖章,再进行报销。
其他情况,不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直接到医保局报销。
第二步:
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或者电子医保卡、住院票据、学校证明,到医保局进行报销,地址如下:
1.医保局(繁荣路):
南关区繁荣路号,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东行米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首选)
2.医保局(净月区):
净月区诺睿德广场9号楼三楼,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西行50米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二、咨询渠道
1.长春市医保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