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街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JLZSZB2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街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长汽开管发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风大街沿线。
2.2建设规模:①打造以人为本、舒适便捷的道路交通,增设自行车道、设置港湾式公交站等。②提升景观绿化品质、丰富层次与内涵。③塑造有汽车文化特色的街路家具,如路灯、井盖、树篦子等。④尊重历史、恢复沿街建筑风貌。对风格、色彩、材质等方面与东风大街整体风貌严重不协调的建筑,对其进行重新设计。对风格、色彩与城市形象基本协调,但存在污渍、锈渍、涂料褪色的建筑及广告牌匾进行修补净化。拆除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违章建筑以及不符合城市发展的建筑。
2.3计划工期:年6月至年11月。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全过程设计(含勘察测量、前期设计咨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