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12月4日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检察院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及五个派出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4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年12月8日9:00开始至年12月10日16:00截止。通过附件形式将本人应聘报名登记表( 以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入人员。面试结束后,将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