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18种,包括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冠心病(包括日常用药、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心功能Ⅱ级及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Ⅱ级及以上)、慢性肾盂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胆囊炎、脑血管意外偏瘫、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慢性胃炎、慢性支气管炎、恶性肿瘤镇痛治疗、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及以上)、慢性肾小球肾炎、心律失常(限房颤)、慢性腹泻、痛风。
首次办理的城乡居民
第一步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医保卡;
身份证;
三张彩色免冠照片;
持辅助材料可减免部分体检项目(具体参照临床专家意见)。
第二步选择鉴定机构
医院(南湖分院)、医院、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请您就近选择1家医院,医院医保办或慢性病体检中心申请慢性病鉴定。
第三步进行备案
结合您的病情及相关辅助材料,经临床专家认定符合备案标准的。由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您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就医申请表》。
第医院
选定1医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如果您需医院,持本人医保卡和《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就医申请表》到新医院即可办理。
温馨提示
1、门诊慢性病备案后待遇长期有效。
2、申请门诊慢性病没有年龄限制。
3、辅助材料包括一年以内(医院)住院病历、门诊诊断书或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等。
原办理32种门诊慢性病的城乡居民
原32种门诊慢性病待遇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城乡居民18种门诊慢性病待遇。
请您携带原慢性病申请表、本人医保卡、身份证、三张彩色医院申请,申请通过后待遇长期有效。
如您需要新增慢性病病种,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三张彩色免冠照片、原慢性病申请表、辅助材料到医院(南湖分院)、医院、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进行办理。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无起付线,每一个病种对应不同的年度医疗费额度。每增加一个病种,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元。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元。
全是文字不明了,我和您来一起算!
问:张大爷是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了2种慢性病,糖尿病和痛风。请问张大爷年度医疗费额度是多少?他开了元的乙类药品,能报销多少钱?
答:张大爷有两种慢性病,他的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合计元。
报销金额=(医保目录内费用总额-乙类10%的自理费用)*支付比例
元=(-30)*60%
温馨提示
甲类项目无需承担自理费用,乙类项目需承担10%的自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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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保局
编辑
俊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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