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至明年1月2日计3天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元旦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驻长中省直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年元旦,年12月31日至年1月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1月3日(星期二)上班。为确保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丰富、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各项行政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期间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放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发生,要严格执行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要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二、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假期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放假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立查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学校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对全体师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三、倡导学生根据实际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充分发挥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要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学生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各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
四、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学校在假日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要持续开展治理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值班。
长春市教育局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