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单身人员月收入元以下(含元)就可以申请保障房了!”
提高了人均收入标准,余套房源待分配
22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陈济生介绍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情况时表示,目前长春市本级已有余套房源等待分配。
今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工作又有新举措,新加5方面的政策调整扩大保障范围:
放宽对本市城区农业户口家庭的限制,无土地的农业家庭与本市城镇家庭同等对待;
放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限制,缩短社保缴纳期限;
取消了对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毕业不超过五年的限制;
提高了人均收入标准,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以下(含元),单身人员月收入元以下(含元);
缩短了原居住房屋出售或者赠与的年限限制。
长春市本级即将分配的三个公租房小区和未完全分配的两个公租房小区的基础租金每平方米降1至2元。
年长春市职工平均月薪元根据《关于印发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60号),吉林省、长春市年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元、元。折合成月薪分别为元和元。也就是说,只要你挣扎在平均工资线以下,肯定就有资格申请保障房了。
另外,小编还要算一下,“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以下(含元)”,这就意味着一个三口之家,只要夫妻双房月薪低于元就可申请保障房。这标准相当高了,在长春,月薪在元以上工作,好像不太好找呀。
年底前的一次分配改为两次陈济生说,为了更加高效的将房源分配给有需要的家庭,现摇号方式改为以街道为单位,由街道选取每个申请家庭的代表到现场摇号,其他人员不用到现场。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公证处、群众代表和相关媒体对分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分配过程全程录像,摇号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在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网、各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受理大厅同时公示,申请家庭可以上网或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受理大厅查询。
增加一次分配工作:将原计划年底前进行的一次分配工作改为两次,第一批将于11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将在12月20日前完成,确保在第一批没有来得及申请或没有抽中的家庭仍有机会参与分配。
保障房第二次申报工作下月开始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在12月1日至10日组织进行第二次申报工作,届时有申报意愿的居民家庭可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本市户籍家庭到户口所在的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非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到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
各区受理部门具体地址及
朝阳区住房保障中心,前进大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五楼,;
南关区住房保障中心,前进大街与南四环交会南行米,;
绿园区住房保障中心,万福街号,;
宽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北亚泰大街与长新街交会处,;
二道区住房保障中心,岭东路号,86044;
汽开区住房保障中心,东风大街号,;
经开区住房保障中心,吉林大路号,;
高新区住房保障中心,硅谷大街号,;
净月区住房保障中心,净月大街号,84512;
双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城市家园物业处旁,;
莲花山住房保障部门,莲花山大路5号,。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申请受理结束后,申请人请耐心等待,并随时保持手机畅通。也可以随时登录“长春住房保障网”(北京中科白癜风假期不白过白癜风有什么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