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新政
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告,将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从今年12月26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台湾通行证是什么?
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
二,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什么样?
1.据了解,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前往台湾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成人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已留存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
三,纸质版还能用吗?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
相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新版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版通行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湾签注等信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新版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3、新版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4、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调整为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
5、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6、新版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7、福建省公安机关自年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新版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将适时签发新版通行证。
8、新版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通行证。
四,哪些城市可以办台湾自由行
目前,台湾对中国游客开放自由行城市已达47个!
第一批(.6.28):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同时开放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个人游。
第二批():成都、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济南、西安、福州、深圳。
第三批():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宁、昆明和泉州。
第四批(.8.18):太原、漳州、温州、哈尔滨、大连、烟台、贵阳、无锡、南昌、中山。
第五批(.4.15):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
已经开放城市(47个)
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长沙、石家庄、昆明、南宁、合肥、泉州、哈尔滨、大连、南昌、太原、贵阳、无锡、烟台、温州、漳州、中山、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
开放异地办理城市名单:
北京、上海、厦门、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长沙、昆明、南宁、合肥、大连、南昌、哈尔滨、太原、贵阳、石家庄、海口、呼和浩特
目前,除西藏、新疆、青海外,大陆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会或首府城市均已开放赴台个人游。
五、如何办理台湾通行证电子版
1、在职人员提供任职半年以上“在职证明信”;(备注:
①在职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现任职务、月工资标准。落款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任职不足半年需原单位同时出具在职证明信)。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团体和外企提供“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
4、退休和无业人员提供存期三个月以上本人名义5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原件或同等金额银行存单复印件。
5、填写“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并需要本人签字。
6、有良好出境记录的护照或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7、(18岁或以上)持有台湾自由行开放城市户籍的居民(注意非赴台自由行城市的居民办理个人游入台证的资格办理流程如下)
8、18岁以下者不能单独申请赴台个人游。
六、台湾通行证签注种类
D签注:定居
J签注:居留
T签注:探亲
L签注:旅游(团队)
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G签注:个人旅游
X签注:赴台学习
七、申请台湾通行证需要的材料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请填写完整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八、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1、网上预约
登陆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阅读出国境证件预约申请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