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长春市被纳入首批异地结算全国联网的试点城市。自此,长春市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到市医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持医保卡到国内其他已联通全国医保联网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地区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名参保人员办理了此项业务。
2月28日长春市参保人员黄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其余元医疗费用也于当日,通过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得到了即时结算。这也成为了长春市被纳入首批异地结算全国联网的试点城市之一后的首笔结算业务。
今年年初,长春市被纳入首批异地结算全国联网的试点城市。自此,长春市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到市医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持医保卡到国内其他已联通全国医保联网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地区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名参保人员办理了此项业务。
“异地结算全国联网,解决了异地看病就医垫资和跑腿报销的问题,实实在在方便了参保患者。”市医保局待遇审核处处长左建伟表示,长春市异地就医主要包括退休后异地居住、异地安置职工两类人群。以往,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先行垫付费用,医院治疗结束后,返回长春进行费用报销,其中产生了许多麻烦,尤其是对年龄较大的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每次报销都要往返两个城市,形成了“千里迢迢看病报销”的情况,而且一旦材料不全,还需要多次往返。此外,垫付费用问题也是困扰异地就医人员的难题。
长春市参保人员若需到省外异地就医,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当地居住证明前往市医保局办理就医备案手续,并可在就医地选择1~4家已纳入全国医院医院作医院。在报销标准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以参保地为准,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则以就医地为准。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完善网上结算平台程序和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卡,逐步把现有医保卡更换为二代全国通用医保卡,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来源:《看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