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度“星级”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其中,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等27个服务窗口获评“星级”服务窗口,长春高新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科长王晓棠等16人获评“优质服务标兵”。
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年度“星级”服务窗口
和“优质服务标兵”拟表彰对象公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度“星级”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7日17:0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向省人社厅直属机关党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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