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第十三中学校,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关区长春市第十三中学校用电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RCT(T01);采购预算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年07月08日至年0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第十三中学校
联系-
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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